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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实施办法

2020-08-12 编辑: 刘思冰

“风险补偿”破解企业融资难

■对合作银行因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形成的本金损失,在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给予40%补偿的基础上,市级按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再给予20%的补偿

■用于风险补偿的资金从“威海市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中统筹解决,并纳入信保基金新增专项业务统一管理

■企业可利用“信财银保”企业融资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申请该项政策,足不出户实现融资贷款一站式网上办理,提高融资效率

■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部分给予贴息资助,在省级给予60%贴息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40%的贴息资助

威海新闻网讯 8月11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近日出台《威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积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拓宽融资渠道,破解企业健康发展难题。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孙民介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为质押,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的融资。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成立威海市专利权“知银保”融资服务联盟,开展多次质押融资培训、银企对接等活动。截至今年7月底,我市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9家,质押登记12件,质押金额1.7亿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发展动力。

《办法》规定,对合作银行因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形成的本金损失,在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给予40%补偿的基础上,市级按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再给予20%的补偿。单笔补偿金额第一个业务年度,在省级不超过20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偿;以后年度根据银行绩效考核情况省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市级给予不超过150万元的补偿,从而进一步稀释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产生的风险,调动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积极性。

“合作银行面向我市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生风险导致本金损失,经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认定后,方可申请办法规定的风险补偿,当贷款为‘组合贷’时,只针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损失部分进行风险补偿。”孙民说,《方案》明确规定了补偿的条件与程序。经审核认定后,合作银行需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威海市“信财银保”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提出风险补偿申请。

用于风险补偿的资金从“威海市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中统筹解决,并纳入信保基金新增专项业务统一管理。市财政局副局长徐静介绍,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利用“信财银保”企业融资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申请该项政策,合作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网上进行贷款额度审批、贷后跟踪管理和贷款风险补偿等程序,企业可足不出户实现融资贷款一站式网上办理,有效提高企业融资效率。

除对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进行补偿外,我市还配套制定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助政策,为企业提供支持。在贷款贴息方面,单笔贷款按照贷款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省级给予60%贴息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40%的贴息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贴息省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级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未按照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和罚息,不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同一家企业享受省、市级贴息最多分别不超过三次。

“企业因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省、市级各按50%予以补助。”孙民介绍,对同一家企业省、市每年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助,享受省、市级补助最多分别不超过三次。(威海日报记者 刘屹辰 实习记者 李松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