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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I/M制度,本月上旬闭环试运行

2020-09-04 编辑: 宋倩

      首批设立21家汽车排放性能维修站

      昨日,记者从市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I/M制度落地实施的条件已初步具备,将于9月上旬择机开始闭环试运行。我市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将加强对M站、I站的监管,确保I/M制度顺利落地。

     为何要实施I/M制度

      新闻发布会上,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孔志鹏介绍,按照省环保督查工作要求,我市自2019年底着手开展I/M监管平台建设、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遴选等工作。截至目前,I/M监管平台布设工作已完成,首批21家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M站)准备工作也完成。“制度落地实施的条件已初步具备,将于9月上旬择机开始闭环试运行。”孔志鹏说。

      I/M制度,是指通过对在用汽车进行检测并确认其尾气排放污染超标的原因,然后有针对性地采取维护措施,使其最大限度发挥自身尾气排放净化能力的一种强制性维护制度。其中,I站是指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M站是指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维护站。

      我市为何要实施I/M制度?孔志鹏介绍,2019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达91万辆,比2018年增加6.2万辆,且呈不断增长趋势。据初步测算,市区范围内机动车数量占全市的49%,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远高于工业企业,已成为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相关要求,有效减少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我市决定在全市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的I/M制度。

     怎样监管M站

      孔志鹏介绍,目前,我市入选的M站应已取得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许可),通过了环评备案,无机动车维修及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维修管理系统已接入山东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具备一定的设施设备要求(专用工位、排气检测设备、维修数据接入I/M信息平台)及人员要求及相应的制度要求。

      I/M制度实施后,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如何监管M站。对此,孔志鹏表示,届时,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将要求M站在维修过程中,应按照标准维修流程进行尾气维修治理,保证维修质量,对于维修后复检不通过的,按约定进行复修或退还维修费用;尾气维修治理收费标准应当公示;按行业管理规定建立汽车维修治理档案,完成维修作业后,将维修数据实时上传至全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规范服务,不得擅自转包尾气维修治理业务,不得代替其他单位上传尾气维修治理结果。

      同时,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将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强化日常的监督检查,对有责投诉多、复检通过率低、倒卖竣工出厂合格证等违规行为的M站,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其维护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M站资格。

     怎样监管I站

      “目前我市已与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平台联网,并与I/M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的排放检验机构数量为46家,均可为群众提供机动车尾气检测服务。”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孙志逊介绍,对通过资质认定的I站,生态环境部门将组织现场验收,对符合联网规范要求的I站,与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平台进行联网,同时接入交通运输部门I/M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我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各I站严格实施相关检测规定,使用依法检定合格或校准的排放检验设备,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排放检验。市生态环境局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远程监控等方式,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待I/M制度实施后,对上线检测超标车辆,I站将通过书面通知、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汽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到M站维护修理,并积极为复检车辆提供预约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实施检测费优惠等便利措施。

      在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I/M制度实施阶段,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范要求上传检测数据和图像数据的I站,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暂停I站的环保网络联接,使其无法正常出具车辆上线检测报告,督促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威海晚报记者 张玉婷)

      超标排放车辆检测维修流程

      ①车辆年审检测发现排放超标后,汽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线)将锁定车辆信息,不经过维修,该车无法在全市范围内任何一家检测机构进行年审。

      ②汽车排放检测机构通过书面告知、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车主,车主可通过手机APP在全市首批21家M站中就近任意选择一家进行维修。

      ③M站将按照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开展维修,保证该车排放符合检测标准,并出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④I/M监管平台上将车辆解锁,车主到原检测线复检,经复检排放合格的,可继续进行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经复检排放不合格的,回原M站免费继续维修。

      ⑤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车主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 (威海晚报记者 张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