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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威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明年1月施行,解读来了!

2020-11-28 编辑: 仲鹤

威海新闻网 11月2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司法局副局长于国胜、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兰翔,介绍《威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在日报社新闻大厦11楼融媒体演播厅举行

《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针对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新形势下对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需求进行制度设计,并在行政执法监督的关键领域进行了创新。

行政执法监督是指负有监督职责的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与督促,并且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活动。

行政执法管理方面,规范和明确了行政执法年度计划、执法主体动态管理、委托执法备案等管理制度。同时对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等制度进行了创新。要求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机关进行音像记录的标准、音像设备的配备以及音像记录的存储使用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措施、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突出可操作性。

个案监督方面,规定开展个案监督应当立案、不予立案处理的范围,明确了开展个案监督的规范要求。

执法监督保障方面,提出有行政执法机关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逾期未自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等情形的,由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依法处理。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培训,提升关键人员监督能力;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以监督办法为抓手,提升监督质效规范执法行为。通过专项监督、网上检查、案卷评查等手段,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音像记录和调查取证环节。(Hi威海客户端记者 吴阳/文 毕钰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