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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明年元旦起下调工商业等电价

2020-12-07 编辑: 仲鹤

威海新闻网讯 12月6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2021年1月1日起,我市调整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目录电价及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据悉,按2019年用电量计算,本次降价年可减轻全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用户电费负担7198万元。

市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山东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目录电价及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在下调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销售电价及输配电价方面。在销售电价中,1—10千伏电度电价,由每千瓦时0.6172元降至0.6062元;35—110千伏以下电度电价,由每千瓦时0.6022元降至0.5872元;110—220千伏以下电度电价,由每千瓦时0.5872元降至0.5712元;220千伏及以上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由0.5722元降至0.5422元。在输配电价中,1—10千伏电度电价由每千瓦时0.1919元降至0.1809元;35千伏电度电价由每千瓦时0.1769元降至0.1619元;110千伏电度电价由每千瓦时0.1619元降至0.1459元;220千伏电度电价由每千瓦时0.1469元降至0.1169元。

若按2019年用电量计算,本次降价,全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用户电费负担年可减轻7198万元。

另一方面,此次还将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调整后,高峰时段共9个小时:8:30—11:00,14:30—21:00;低谷时段9个小时:12:00—13:00,23:00—7:00;平时段6个小时:7:00—8:30,11:00—12:00,13:00—14:30,21:00—23:00;尖峰时段3个小时:10:00—11:00,19:00—21:00。尖峰时段在每年的6月至8月实施。

《通知》要求电网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将政策内容告知相关工商业用户,并统筹安排需现场调整表计时段的电力用户,做到调整一批,落实一批,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相关单位电价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终端电力用户可拨打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Hi威海客户端记者 张玉婷 通讯员 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