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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成就巡礼|威海民政工作入选多项全国全省试点

2020-12-24 编辑: 宋倩

      12月23日上午9:30,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十三五’成就巡礼”第六场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栾波,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宋宝林,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苗家介绍了“十三五”期间威海市民政事业情况。

      

新闻发布会在日报社新闻大厦11楼融媒体演播厅举行

      民政事业发展成就

      ●成功争创首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城市;

      ●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单位、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

      ●一个社区工作法入选全国100个优秀社区工作法;

      ●一家养老机构改革经验成功入选民政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

      ●我市殡改经验入选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优秀案例;

      ●我市特困供养保障经验获“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救助领域优秀实践案例”;

      ●统筹社会救助体系经验和荣成市打造“海螺姑娘”分散特困供养服务品牌工作经验获评“2020年度山东省社会救助领域优秀创新案例”;

      ●“威救你”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经验获评全国“星河”优秀案例,成为全省唯一以政府部门身份入选的优秀案例。

      社会救助体系创新举措

      整合17个部门25类74项救助信息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信息,实现救助信息互通共享。优化统筹救助项目资金使用规程,最大限度避免重复救助。

      在全省率先建立“4+2+1”社会救助服务网络,实现市县两级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全覆盖。

      将32处镇敬老院升级改造为14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区域性分散特困供养15分钟服务圈。

      开展“春风万家”行动,为特困对象等困难群众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依托“威救你”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立“幸福公益银行”,推行帮扶诚信积分制度,鼓励全社会参与社会救助。

      社会福利保障更加健全

      “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类养老机构达158家,各类养老床位总数3.5万余张。打造72个居家养老服务组织,40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19处1000平方米以上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累计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87处、农村幸福院430处;建设社区食堂和老年助餐点46处、453处,日均服务万名居家老人。

      集中供养孤儿、散居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至每人每月1760元、1400元和980元。困难残疾人一、二级生活补贴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40元,三、四级生活补贴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13元,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35元,二级护理补贴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15元。截至11月底,共保障困难残疾人保障9621人,重度残疾人29019人。

      “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共接收款物价值7.19亿元,惠及困难群众35万余人次。

      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明显

      深入推进村(居)民自治,建立32个区市级示范点,75个镇(街道)级示范点。在全省率先全面落实3岗18级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全市社区工作者平均薪酬达到5.6万元。城市社区工作经费按照每千户每年3.6万元、总额不低于6万元标准核拨。

      市、区市、镇街、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和服务场所数量达到311个,覆盖率全省最高;连续四年组织开展公益创投,打造品牌公益项目171个;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总数达到6116个,创建“党建带社、以社管社、社社共建”培育发展模式。

      “十三五”期间,我市共有60人获评威海和谐使者,16人入选齐鲁和谐使者,为全市符合条件的1038人次发放一次性社工考试奖励资金147.3万元。启动2020年度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公益创投活动,出资30万元实施12个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示范项目。

      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更规范

      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对选择海葬、树葬、壁葬和不留骨灰等葬法的逝者亲属,每例分别补助800元和1000元,年均补助2000余人。

      指导各区市取消13个婚姻收养登记中的证明事项,将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权限下放至县级。自2020年8月1日,在全市实行婚姻登记“市域通办”。

      “十三五”期间,对市区83条道路进行命名,对17条道路的起止点进行调整,对103个住宅小区进行命名。(Hi威海客户端记者 岳潇/文 毕钰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