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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举办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业务座谈会

2020-12-28 编辑: 威海新闻网·Hi威海城市客户端
  Hi威海客户端讯 12月25日,威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举办“全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业务座谈会”,全市17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工伤保险业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座谈会。
  当天上午,座谈会采用“现场交流讨论+大屏幕播放”的方式,由威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伤科相关负责人讲解工伤认定的相关政策及如何判断是否为工伤,并对工伤保险协议进行解读;由威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伤医疗待遇审核科相关负责人讲解工伤医疗待遇相关政策及注意要点,并进一步梳理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流程。此外,座谈会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工伤联网系统接口相关问题,交流、讨论了工伤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现场研究了解决方案。
  此次交流座谈会内容丰富多样,在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工伤保险业务负责人或相关业务人员获益匪浅。据介绍,本次座谈会得到了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积极响应,参加座谈会的全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共17家。
  “这个座谈会非常好,为我们投身工伤保险工作提供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我们更好地为工伤职工服务。”参加培训的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的工伤保险业务人员表示。
  据悉,此次座谈会旨在进一步加强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对工伤保险政策的理解,提升相关人员业务工作能力,从而更好地为工伤职工服务、助推工伤职工服务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下一步,威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将不断提高我市工伤保险工作服务水平。
  延伸阅读
  威海将扩大工伤住院医疗费联网结算范围
  在当天举行的威海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业务座谈会上,大家着重交流了2020年试点开展的工伤住院医疗费联网结算工作。为优化工伤医疗费结算机制,提升工伤保险服务效能,切实减轻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垫付医疗费压力,2020年8月,我市先行在市直和文登区试点开展工伤住院医疗费联网结算工作,试点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协议医疗机构))为威海卫人民医院、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目前,两家试点医院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工作运行较好。
  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即工伤参保职工住院不必先垫付工伤医疗费(工伤参保职工特指已经完成工伤认定的参保职工),参保职工因工负伤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救治医院,出院时,符合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即时结算。
  据悉,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改变了以往费用要先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垫付,再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再报销等程序。全程实现“数据跑腿”,个人“0”跑腿。推行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不仅不必再事先垫付医疗费,出院后也不必再携带材料到经办窗口申请报销。此举提升了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办事效率,简化了办事流程,缩短了报销时间,进一步解决了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跑腿”和“垫付”的难题,极大地减轻了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经济负担。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协议医疗机构即时代发。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符合联网结算条件的,由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先行垫付医疗费,待治疗结束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就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为了让工伤职工更顺利、便捷地办理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提醒参保单位应在工伤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参保地人社部门电话报案并快速进行外网申报,主动配合做好工伤认定、住院联网等有关工作。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应在入院后3日内填写《威海市工伤事故快报告知书》,书面告知协议医疗机构系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未认定为工伤前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职工垫付,待认定结论下达后,方可联网结算报销。”威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提醒。
  目前,威海卫人民医院、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两家试点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工作运行较好。(Hi威海客户端记者 周颖 通讯员 徐子一)
 值班总编:孙
  复审:谭立勇
  编辑:刘晓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