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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保留!市水务局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12-28 编辑: 仲鹤

近日,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水利系统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单位的通报》(水精〔2020〕7号),威海市水务局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中央文明委每三年评选新一届全国文明单位,同时对已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复查。这是自2017年市水务局获得“全国文明单位”以来,首次迎接复查并通过验收,继续保留此项殊荣。

市水务局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标准履职尽责,自觉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组织开展“精致模范机关”创建、“精致文明科室”创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三建共创”活动;积极参与社区抗“疫”、节水护水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全员化、持续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全国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探索形成具有滨海城市特色的“精致城市·精细节水”新模式,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先后投入40多亿元,完成米山水库与八河水库增容、香水河挡潮闸、泊于水库新建等8项骨干重点水利工程,为确保全市用水安全做出了贡献。(来源:水润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