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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入选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

2021-01-13 编辑: 宋倩

      1月8日,教育部公布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评审结果,威海市成为全国60个推广应用示范区之一,威海教育工作再添一项国家级殊荣。

      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名单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孵化培育和推广应用工作,坚持教科研训一体、质量数量并举、服务指导兼顾,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科研氛围,探索建立了教学成果孵化、培育、奖励、推广、应用的“闭环式”政策性规章制度,培养造就了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的校长、教师和教研员队伍,凝练出一大批科学性、创新性、实效性强的优秀教学成果,切实发挥教学改革的驱动引领作用,推动了我市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利用我市“教研、科研、培训、信息化”机构和功能有机整合优势,建立“教研问题化、问题课题化、课题课程化、课程系列化”的递进式教科研实施新机制,组建“教研训”研究共同体,依托智慧教育云平台,跨时空开展教研训活动,深入推进有效教学、生命化课堂、深度学习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研究。在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中,我市参评的14项成果中有12项获奖,获奖率高达85.71%,比例最高。

      制定出台《威海市市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构建“国家-省-市”教学成果评选链条,为我市教学成果的孵化、培育、评选提供政策性基础。2020年3月,我市组织了首届基础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评选出基础教育市级教学成果54项,发放奖励资金50余万。

      出台《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实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应用优秀教学成果,为成果的螺旋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了《2020-2021年市级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列出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推广应用联盟,搭建资源服务平台,在威海智慧教育云平台上开辟优秀教学成果推广专栏,提供开放式学习平台和“菜单式”服务,建立了107所成果推广应用重点实验校,组建成果推广研究共同体,开展过程性跟进服务,在市域范围内整体推广应用教学成果。

      各推广应用实验校根据不同的研究基础,自主选用“模仿”为主的“移植+调适”应用型推广方法、“改进”为主的“新观念+好实践”深化型推广方法、“创新”为主的“原型+创生”拓展型推广方法,对所选成果进行吸收、利用、改造、修正、完善等“再加工”“再研究”,形成校本化推广应用计划与实施方案,提高成果推广应用效果。

      成功入选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是荣誉更是挑战。目前,我市已研究制定了《威海市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0-2023年)》,组建中小学作业设计、区域教学改进、情境教育实践、课程领导力提升、高中育人模式转型等五大推广项目工作组,采取“一项一案、精准施策”的项目化运作实施策略,分区市、分类别、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推广应用工作。同时,将推广应用工作与本土改革创新相结合,注重推广成果的本土化和再研究,继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努力在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本土化”落地与全市教学成果“特色化”培育上创新路、见成效,全面提升区域整体教育质量,服务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来源:威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