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威海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不断强化出海船舶、渔船民治安管理,积极联合海洋发展、人社、市场监管、海警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营造了严打高压震慑态势,沿海生产作业和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沿海治安秩序
“近年来,各级领导、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渔船管控工作。为此,我们出重拳严厉打击涉海违法犯罪行为,营造了良好的沿海治安秩序。”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岸线管理大队副大队长邱彦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据了解,为打击涉海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采取多项举措。
强化治安监管。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部署开展了 “护岸2020”严打涉海违法犯罪、涉渔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等行动,成立2个渔船管控专项执法队,重点检查遮盖船名号、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及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违法行为,集中查找渔船管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累计查处船舶行政案件295起,处罚渔船312艘,查处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案件92起,查获涉嫌“三无”渔船11艘。
强化专案攻坚。按照“摸清幕后组织网络、斩断非法利益链条”的目标要求,以越界捕捞、非法捕捞等案事件中涉及的人员、渔船、渔获为重点,开展深挖细查、专案侦办,共破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刑事案件20起,对32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捞活动多发频发态势。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召开渔船民教育大会、推送提示短信、登船走访、印发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标语、签订出海责任状等多种形式,宣传解读上级政策要求,开展专题普法教育,督促广大渔船民群众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偷渡、走私、非法越界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外发布《关于征集涉海非法捕捞线索的通告》,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提供线索、检举犯罪,参与打击非法捕捞、越界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按照“依港管船”和“三定三包”有关要求,由各沿海区市公安机关海岸警察大队、派出所主要领导带头包干,将全市海岸线、港口码头、出海船舶等全部纳入包干管理范畴,包干领导、责任民警严格落实定期走访、定期摸排、定期检查、定期教育、定期评估等工作制度,熟悉掌握辖区情况,实现渔船“一对一”精准管控,及时排查整改问题隐患。
8项涉渔违法犯罪,列入重点打击“黑名单”
针对公安机关主要打击哪些涉海、涉渔违法犯罪行为,邱彦龙表示,8个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列入重点打击范围。
这些行为包括,组织或参与赴他国海域非法越界捕捞行为;非法从事涂改船名、船号活动,涉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行为;非法办理、买卖法院、渔政等部门相关法律文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行为;非法从事船员职业介绍活动,涉嫌诈骗行为;海上渔业生产领域的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等海霸、渔霸、港霸、船霸行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船员吸、贩毒以及出海船舶夹带、运送毒品行为;其他涉渔违法犯罪行为。
渔船民出海“三报备”,便民服务解民忧
出海船舶和渔船民需要信息备案,那么,需要报备的信息和途径有哪些?邱彦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以及公安部相关规定,目前,渔船民在进行出海作业生产前,需要向公安机关进行“三报备”。
“三报备”包括报备出海船舶信息,主要包括船舶照片、船名船号、船上负责人信息等;报备出海人员信息,主要包括出海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等;在船舶进出港前后24小时内,向港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进出港时间、事由、作业海区范围和随船人员情况等。另外,船舶及渔船民信息发生变更的,应于变更后7日内,向公安机关报备。
目前,船舶经营人、渔船民可以到就近的派出所、船管警务室以及设有公安船管业务受理窗口的便民服务中心,提供相关基本信息即可备案登记。另外,为了让渔船民少跑腿,今年,我们在“威海微警务”微信公众号搭建了出海信息网上报备平台,渔船民搜索关注该公众号,在“海岸业务”模块可自主报备。
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如发现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可以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电话0631-3957588转7523或者当地派出所电话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并视情节予以奖励。(来源: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