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积极性,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市人社局建立引进市外人力资源激励机制,对为我市企业引进威海市以外户籍劳动力或毕业生且实现稳定就业的服务机构发放一次性奖励。
补贴标准
对为我市企业引进威海市以外户籍劳动力且实现稳定就业(与我市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人员)的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每引进1人给予6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具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级的,每引进1人分别给予7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为我市企业一次性输送20人以上毕业生且实现稳定就业的外地院校(含外地驻威高校),每输送1人给予6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时间、地点
申领机构自符合申办条件之日起1年内,向用工企业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
引进外来劳动力
1. 《引进劳动力奖励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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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引进劳动力奖励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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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领机构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引进人员情况:身份证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引进劳动力劳动合同、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政府部门核查)等
6.申领机构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委托业务合同等证明材料
校企合作引进毕业生
1. 《引进毕业生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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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引进毕业生奖励人员花名册》
扫码下载《引进毕业生奖励人员花名册》
3.毕业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引进毕业生劳动合同、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政府部门核查)等
5.申领机构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委托业务合同等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
(来源:威海人社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