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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威海市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创投活动开始申报

2021-04-02 编辑: 宋倩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拟打造25个文化公益创投示范点,通过公益创投方式引导文化类社会组织进入城乡社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近日,2021年威海市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创投活动开始申报啦!

      申报主体

      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以下统称“实施单位”),原则上每家实施单位最多申报2个项目,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已有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文化公益创投不重复支持。

      具备独立银行账户,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制度,项目预算合理具体,资金使用规范。

      具有专门团队负责项目运作,在项目期内有固定负责人及稳定的团队成员,有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相匹配的专(兼)职工作人员等条件。

      具备申报项目相关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申报的项目服务在机构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具有创新性、易操作性、较好的可持续性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项目类型

      文化公益创投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传承红色文化项目: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展党史教育、革命文物保护、红色经典传唱、红色旅游路线规划、红色经典主题阅读等服务项目。

      (二)文化传播服务项目:利用现有儒学讲堂等场所,策划阅读推广服务项目,开展经典文化诵读、道德实践、国学教育普及、德音雅乐艺术欣赏等活动。

      (三)文化挖掘保护项目:开展城乡历史文化资源挖掘、民风民俗梳理、文物古迹保护、传统手工技艺传承、民间美术与作品展示、传统戏剧等服务。

      (四)特色创新服务项目:盘活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各类文化讲座、城乡特色品牌文化活动,以及其他城乡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丰富城乡居民文化生活。

      服务范围

      申请项目实施地为主办单位指定的文化公益创投示范点,服务对象为所在项目实施地的常住居民;项目实施周期7个月(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单个项目最高申报金额5万元。

      申报方式

      文化公益创投活动先以电子版形式进行申报。各创投主体将事先准备好的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1年4月16日16:30前发送至邮箱:whsgyct@163.com。

      邮件主题名:“威海市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创投项目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项目初审合格后,按照承办单位的要求,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送达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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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流程

      (一)发布公告(2021年4月1日至4月10日)

      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或社区动员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二)申报培训(2021年4月)

      实施单位根据城乡社区居民需求和自身优势资源,对接项目实施地的镇(街道)和村(社区),进行具体项目的创意设计并进行申报。市及各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承办单位对有意向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召开项目设计专题培训,指导项目设计与申报。预申报项目社会组织请扫描二维码进微信群咨询。

      (三)资格审查(2021年4月上旬)

      根据申报条件要求,主办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对申报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四)项目初评、优化、评选(2021年4月中旬)

      主办单位邀请相关部门、公共服务领域专家学者等代表,依据专业化、多样化、有代表性的原则组建评审小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初评入围的项目由承办单位指导组织优化。对通过初审优化的申请项目以“项目方案+路演”形式进行公开、公平、专业的评选。

      (五)项目认定公示(2021年4月下旬)

      根据年度公益创投资金预算和优化后评选的项目情况,确定获选项目并将评审结果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后反馈的情况确定获选项目。

      (六)签订合同(2021年5月上旬)

      主办单位与实施单位签订公益创投项目立项合同,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方式、验收指标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七)资金拨付

      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不用于固定资产购置,不得直接向受益对象发放现金。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或者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执行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实施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未按预期达成项目阶段性目标或总目标的,主办单位不再对项目后续资金进行拨付,同时追缴已拨付但尚未使用的资金,并将依法依规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获选项目预算经费根据项目周期和评估结果分期直接拨付至获选项目实施单位:按照5:5比例分期拨付至社会组织对公账户,资金拨付均以开具的正规发票为依据。即项目公告立项签定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50%;2021年11月底前,项目结项评估报告获得通过后,拨付剩余50%的资金。

      (八)项目实施(2021年5月—11月)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主办方同意,实施单位不得擅自向其它组织和单位、个人转让服务项目;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项目执行方案、内容等事项,应及时向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执行方案。

      承办单位需及时进行跟踪、指导,确保项目良性运作。项目执行过程中,实施单位要将每次活动记录上传至威海公共文旅云平台,每月25日16时前将《威海市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创投项目活动记录表》《威海市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创投项目本月工作进展及下月计划表》《威海市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等签字盖章扫描电子版发送至whsgyct@163.com,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送达指定地点。

      (九)效能评估

      承办单位根据项目进程组织开展中期(2021年8月25日)和结项评估(2021年11月10日),实施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承办单位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监管等情况及阶段评估报告,并负责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承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团队进行相应的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后提交到主办方。

      申报材料

      1.《威海市文化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

      2.申报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3.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执行团队人员专业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5.申报项目文字介绍(500字左右);

      6.申报单位或执行团队文字介绍(500字以内)。

      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3206302462

      2.电子邮箱:whsgyct@163.com

      3.威海市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创投申报微信群二维码

      (来源:威海公共文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