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文明交通知识,传播文明交通理念,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增强全民文明交通意识,推进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从即日起在高新区范围内招募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
2、自愿从事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具有奉献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在18—65岁的本市常住居民。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癫痫、精神病和严重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等不宜从事户外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工作的疾病,具备参加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5、对威海市区总体情况较为了解,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主要任务
配合交警开展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引导车辆、行人各行其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进行文明出行劝导、安全出行提示、文明交通宣传、交通导引咨询等志愿服务,具体职责为:
1.引导非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不逆向行驶。
2.制止车辆、行人闯红灯,劝导行人、车辆在斑马线以外等待信号灯通行。
3.引导行人从人行横道线过马路,制止行人翻越隔离护栏。
4.引导车辆礼让斑马线。
5.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按照规定有序停放。
6.遇交通阻塞时,协助交警指挥疏导交通。
7.对执勤点附近的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8.遇有陌生人问路,热情解答,积极提供交通导引咨询服务。
9.参与其他临时性的公共文明引导服务和应急服务等。
三、服务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上午7:00—9:00、下午17:00—19:00,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安排。
四、工作要求
1.必须按规定着装,使用劝导服务旗和口哨。
2.要认真履职尽责,文明劝导,主动挥旗、吹口哨,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3.要服从各路口民警的指挥和管理,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4.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溜岗、顶岗,不得随意坐、靠,姿态不端、不雅,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工作性质及待遇
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从事的是公益服务岗位的工作,属于志愿服务性质,不属于就业岗位。对于审核通过人员,由市、区财政给予专项服务补贴并办理志愿服务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根据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出勤及绩效考评情况按月支付。
六、招聘方式
1、报名。即日起至2021年4月16日(周六、周日除外),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报名,如实填写《高新区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并提供本人身份证、3个月内基本体检情况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
2、预审。各街道办事处依据招募条件,负责对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状况、文化程度、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把关,审查合格后将人员名单报高新区文明办。
3、审核。高新区文明办按照招募条件和分配名额,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选拔,研究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七、咨询报名地址
怡园街道:怡园街道办事处(科技路158-B)三楼313
联系人:闫肖楠 5620107
田和街道:田和街道办事处(古寨南路166号)二楼213室
联系人:王晨 5258868
附件:1.高新区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岗位统计表

附件:2.高新区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高新区文明办
2021年4月9日
(来源:威海高新区发布)
值班总编:王 岚
复审:谭立勇
编辑:岳 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