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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渔船自5月1日12时起休渔

2021-04-29 编辑: 宋倩

      昨日,记者从市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对违规渔船实行海查陆处

      据市海洋发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1日12时前,我市所有应休渔渔船必须返回渔船所属地船籍港或指定的渔港停靠休渔。5月1日前,当地渔业执法机构需将休渔渔船名单在渔港内张贴公布,并对渔港内停靠渔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休渔期间,坞修、转港等情况应及时在渔港内公布。

      休渔期间,我市将严格执行渔船转港批准制度。我市休渔渔船在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靠地点,未经批准私自转港或坞修的,按照擅自转移停泊地点依法处罚。根据我市应休渔渔船总数和现有渔港情况,我市将渔船分类安排在相应渔港集中停靠休渔。钓具渔船、开展专项资源捕捞渔船和提前开捕的小型张网渔船实行集中停靠,单独监管。

      开捕后的小型张网渔船和钓具渔船要严格执行进出港报告、登记制度和定点上岸制度,向船籍港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报告进出港时间、作业场所、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渔具以及渔获物情况,在指定的渔港停靠、装卸渔获物和补给渔需物资。

      今年休渔期间,我市将严格执行海查陆处制度,对查获的违法违规渔船,采取海查陆处方式,押回到指定渔港实施处罚,不允许在海上处罚后放行。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将设立五处伏休违规渔船扣押点,各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至少设立1处伏休违规渔船扣押点(港口)。

      对违法违规渔船实行集中看管

      休渔期间,我市对查获及其他部门移交的违法违规渔船,由各区市渔业执法机构押回扣押点实行集中看管。对查获的违法违规渔船一律采取禁止离港措施,9月1日12时前不得解除离港限制;对严重违法违规、性质恶劣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渔船,解除禁止离港措施不得早于9月10日12时。

      “市海洋与渔业安全应急指挥保障中心及各区市相应机构将依托渔港视频监控系统、近海海域雷达监控系统、北斗卫星定位系统等技术手段,对应休渔船实施全天不间断监控。”该负责人表示,对未按规定安装或毁损渔船标识,私自拆卸、关闭、屏蔽北斗等通导设备等行为,严格处罚,责令整改到位后,将列入违规渔船“黑名单”。

      此外,休渔期间,我市还将做好远洋渔船的动态监管,严禁渔船返港期间在国内近海海域捕捞作业。“远洋渔船伏休期间回国的,严格执行定点上岸制度,各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远洋渔船卸货进行全程监管。”该负责人说,对有进入未经批准水域作业或故意关闭、屏蔽船位监测系统等违规行为的远洋渔船,扣除其当年补助资金,将涉事船长列入“黑名单”,吊销职务证书。

      伏休渔船监管采取四级监控

      为了做好休渔期间的渔船管控工作,我市出台了新修订的渔船包保责任制实施办法,休渔期间,各区市应增派责任心强、工作得力的执法人员和机关干部驻港监管,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和依港管船,加紧召回应休渔渔船回港休渔,逐港逐艘落实船位,落实好全程、实时监管措施。

      同时,严把渔船坞修、转港避风、停港休渔等重要环节的闭环管理,使休渔全过程、各环节均有人抓、有人管。落实船用北斗终端加固、卫星示位仪、包保责任人手机监控App等配备工作,强化市、县、镇和包保责任人四级渔船监控服务网络,全面提升船位实时监控能力。

      对渔港和停靠休渔渔船开展督查检查行动,市海洋发展局将强化与公安、海警等的联合执法巡查机制,突破地方渔业执法机构禁渔区线外执法巡查壁垒,提高综合执法能力。

      “我们将通过采取多种管理措施,努力实现休渔渔船'零出港'、渔船无线电通导设备'零关闭'、涉外渔业违法违规事件'零发生'、违法违规渔船政策性补贴'零发放'、渔业安全事故'零发生'、对监管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行为'零容忍'的'六个零'目标,下最大力气确保休渔秩序稳定。”该负责人表示。

      延伸阅读

      对违规渔船实行补贴“零发放”

      今年2月22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那么,与往年相比,今年的休渔政策有哪些变化与调整呢?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今年的休渔政策在五个方面有所变化。

      ■新规将往年的“定置作业渔船休渔时间不少于三个月”调整为“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不少于三个月”。也就是说,今年休渔期,除小型张网外的其他定置作业渔船要严格执行四个月的休渔时间,不允许提前开捕。

      ■细化了对因特殊情况申请在省内外市或外省停港休渔渔船的确认、协商机制。新规规定,对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回船籍港休渔的,须经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确认,统一安排在省内临近码头停靠。确因本省渔港容量有限、无法容纳休渔渔船的,由该省渔业主管部门与相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协商安排。我市不存在渔港容量有限问题,所以今年休渔期间,我市所有渔船不允许停靠外省。

      ■新增钓具渔船监管规定。今年,对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的渔船做了明确规定。伏休期间,钓具渔船要严格遵守进出港登记、报告和定点上岸制度,应当严格按照捕捞许可证规定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进行作业,不得从事非钓具类型的渔业捕捞活动和转载、收购、运输渔获物等行为。

      ■新增“禁止渔船跨海区界限作业”规定。今年,新规明令禁止“渔船跨海区界限作业”行为,要求对该行为进行监管打击。

      ■补贴政策有所调整。自去年开始,拖网渔船停止发放油补,而我市60%以上的近海渔船为拖网渔船,这对我市渔船管控产生不利影响。今年,设立了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规定在海洋伏季休渔期间,“凡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的,一律扣减其当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行违规渔船补贴“零发放”。也就是说,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拖网渔船在内的所有渔船,均可申请该补贴,有利于我市渔船管控工作的开展。(来源:威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