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威海要闻

权威发布丨2020年,威海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取得这些战果

2021-05-13 编辑: 宋倩

      5月13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尹剑,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孙光明,介绍2020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在日报社新闻大厦11楼融媒体演播厅举行。

      近年来,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等多项专项行动,侦办了“3.23”特大虚开机动车专用发票案、“12.1”合同诈骗案等重特大案件,战果显著,社会反响良好。

      去年以来,全市经侦部门共立经济案件168起,破案1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4人。“猎狐行动”中,通过境外抓捕、劝返等形式成功抓获境外逃犯3人,我市境外逃犯全部清零,为护航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做出了贡献。

      从2020年我市打击情况来看,全市经济犯罪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危害税收征管类犯罪呈现高发态势。2020年以来全市破获涉税案件16起。市公安局侦办的“3.23”特大虚开机动车专用发票案,就是犯罪分子利用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及办税便利条件开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17.7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

      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较为突出。2020年以来,全市立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62起,占比36.9%;其中,组织领导传销案件25起。广西南宁、北海、安徽合肥等地“1040工程”“50300”“50600”“49800”“47000”“民间互助理财”等“拉人头”传销活动向我市转移的趋势逐渐明显。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仍高位运行。2020年以来全市立非法集资案件3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化解存量案件41起。在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中,成功破获一起特大骗取银行贷款案,铲除一利用公积金贷款实施犯罪团伙,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避免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此外,破获假币案件1起,抓获嫌疑4人,追缴假人民币33万元;破获地下钱庄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

      今年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第十二个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全市公安机关将通过开展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录制公益广告和专题节目等活动,重点围绕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和防范洗钱、信用卡诈骗、假币等金融领域犯罪,打击和防范骗税、虚开等涉税领域犯罪,打击和防范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商贸类犯罪,护航“六保”“六稳”、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介绍经济犯罪形势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讲解常见犯罪伎俩,传授防骗知识和自救技巧,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服务民生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战果,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相关链接:

      普通市民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对高息“诱饵”不动心,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老板“实力”不崇拜,越是光鲜的“企业形象”越要仔细甄别;对“官方”背景不迷信,切记官员未必就代表官方;对熟人“热心”不轻信。面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销,要提高警惕。

      非法集资资金清退有哪些规定?

      今年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坚持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明确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资金;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

      清退资金来源包括非法集资资金余额、收益,非法集资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从非法集资中获得的经济利益,非法集资人隐匿、转移的非法集资资金或者相关资产,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以及可作为清退集资资金的其他资产。

      《条例》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不能同时履行所承担的清退集资资金和缴纳罚款义务时,先清退集资资金。

      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老年人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陷阱?

      面对各种高回报投资诱惑时,要和子女或朋友商议,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多方了解,提高判断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谨防上当受骗。老年朋友投资要以定期、活期存款形式放在正规商业银行为主,可以适当购买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通过利息、理财收益保值增值,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Hi威海客户端记者 岳潇/文 毕钰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