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养老传统的美德,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切实保障脱贫享受政策和即时帮扶对象能安享晚年生活,高新区初村镇稳步开展孝善养老协议签订、孝善养老补助金发放工作。

2021年年内满60周岁(含)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对象,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按时缴纳赡养费,经过申请、签订协议等程序,按户对脱贫享受政策和即时帮扶的老年人(以下简称“老年人”)进行孝善养老补助。
根据实际给付的赡养费金额,补助标准分为两档。赡养人给付户内被赡养人的赡养费(可由所有赡养人共同承担,也可由部分赡养人承担)总数达到1200元/年以上(含)、不足2400元/年的为一档,补助标准为240元/年。赡养费总数达到2400元/年以上(含)的为二档,补助标准为480元/年。赡养人有赡养能力而老年人自愿放弃赡养费或年赡养费总数达不到1200元的,不予补助;没有赡养人或赡养人都是低保户、五保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即时帮扶户的,按二档标准直接给予补助。
坚持自愿参与、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原则,规范相关程序。赡养人将赡养费给付老年人后,老年人本人及其赡养人共同提出申请,签订孝善养老协议书,由村委会盖章监督;镇政府对老年人的补助申请进行审批,建立台账,并将汇总后的补助名单和金额报区市扶贫办;区市扶贫办审核备案后,将补助资金拨付相关镇村;镇村按期向老年人发放补助。9月底前将补助发放到位;每次补助发放后,镇政府及时将赡养费给付、补助发放等情况在村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未实际给付赡养费或老年人放弃赡养费的,要追回当年实际领取的补助资金。
今后,初村镇将积极推进孝善养老工作深入开展,把“百善孝为先”的传统孝文化与精准帮扶有机结合,引导子女主动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以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以此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来源:初村家+)
值班总编:张军涛
复审:谭立勇
编辑:岳 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