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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威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一批典型案件

2021-05-23 编辑: 威海新闻网·Hi威海城市客户端
  为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案件。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威海业峰服装有限公司生产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服装案


  2020年8月7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监督抽查,标称威海业峰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服装经检验,纤维含量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评价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224.4元,罚款4013.1元。

  案例二:

  威海市豪斯汀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案


  2020年11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电梯安全评估报告,豪业圣迪广场在用的6#扶梯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经查明,威海市豪斯汀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对该电梯进行保养时,未遵守技术规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17元,罚款10000元。

  案例三:

  环翠区玲艺美容中心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1年1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化妆品执法行动,查明环翠区玲艺美容中心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且未对2021年1月1日之后购进的化妆品进行进货查验并登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16000元。

  案例四: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爱尚美造型美容美发店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1年2月4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化妆品执法行动,查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爱尚美造型美容美发店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且未对2021年1月1日之后购进的化妆品进行进货查验并登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16000元。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企业和市民,如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来源:威海市场监管)
值班总编:张军涛
复审:颜燕军
编辑:张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