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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6万元到位!经开区全面调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2021-05-25 编辑: 威海新闻网·Hi威海城市客户端
  记者从经开区社会工作部了解到,自2021年1月起,全面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截至目前,经开区2648名困难群众40.66万元提标救助金全部发放到位。

  据介绍,此次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87元提高为每人每月86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88元提高为每人每月667元。

  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024元提高为每人每月1169元;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765元提高为900元。全区城乡集中和分散特困供养照料护理基准标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12089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6045元、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3627元。

  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76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2125元;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1650元;重点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980元提高为154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一二级每人每月14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154元,三、四级每人每月113元提高为每人每月12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每人每月135元提高为每人每月149元,二级每人每月115元提高为每人每月127元。

  为及时精准将增发资金发放到每个困难群众手中,经开区社会工作部迅速组织各镇、街道民政部门,按月按人按增发标准加班加点精准测算,其中,城乡低保394人,增发资金18.52万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79人,增发资金7.22万元;孤儿2人,增发资金0.25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人,增发资金1.25万元;受艾滋病影响儿童4人,增发资金0.1万元;重点困境儿童1人,增发资金0.23万元;困难残疾人238人,增发生活补贴1.58万元;重度残疾人1843人,增发护理补贴11.51万元。目前,40.66万元增发资金已全部及时足额拨付到困难群众个人账户。(Hi威海客户端记者 姜萍 通讯员 曲小健)
值班总编:孙
复审:谭立勇
编辑:张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