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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三营运货车淘汰补贴方案出炉

2021-06-30 编辑: 仲鹤

威海晚报讯(记者 仲艳楠)6月29日,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正式印发实施的《威海市2021年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工作方案》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据介绍,2021年度,凡在威海市注册登记的(总质量为4.5t以上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或进行出口的且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资金补贴。淘汰车辆须为营运性质且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或《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机动车注销证明》,有《道路运输证》的车辆,须注销《道路运输证》,并取得《道路货运车辆终止经营申请表》。

不享受补贴政策的情形包括,自2020年1月1日(含)后转移至我市的;距强制报废日期不足1年(含)或达到强制注销报废标准的;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的;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主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吊销《道路运输证》的,或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为今年1月6日至10月31日。补贴金额根据车辆吨位、注册年限不同,最低0.44万元,最高3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补贴资金自全部审核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

据介绍,今年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政策总体和去年相同,但进行了一些完善。其中,针对部分使用年限较短、车辆残值较高的国三营运货车,增加了可以利用二手车出口方式进行淘汰的新规定,车主将车辆出售给有资质的二手车辆经销商,取得海关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可以按照拆解淘汰车辆一样申请补贴。今年的补贴申请受理时间缩短为两个月,为10月8日至11月30日。(来源:威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