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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三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10月8日开始申请

2021-06-30 编辑: 仲鹤

威海日报讯(记者 于淑仪)6月29日,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工作情况。记者今年市直部门联合办公补贴受理时间为10月8日至11月30日,在联合办公窗口开设前,车主可提前自行按规定要求报废车辆,取得相应证明材料。补贴金额根据车辆吨位、注册年限不同,最低0.44万元,最高3万元。

此次淘汰工作补贴范围是在威海市注册登记的(总质量为4.5t以上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或进行出口的且符合条件的,将给予适当资金补贴;淘汰车辆须为营运性质且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或《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机动车注销证明》,有《道路运输证》的车辆,须注销《道路运输证》,并取得《道路货运车辆终止经营申请表》。

与去年相比,今年国三淘汰补贴政策对车主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了完善。针对部分使用年限较短、车辆残值较高的国三营运货车,增加了可以利用二手车出口方式进行淘汰的新规定,车主可以将车辆出售给有资质的二手车辆经销商,取得海关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可以按照拆解淘汰车辆一样申请补贴。此外,联合办公时间有所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施至10月31日停止,在此之后淘汰的车辆将无法享受财政补贴,国三车主要合理安排新车购置和旧车淘汰计划,以免影响正常运输生产和淘汰补贴的申请。

今年国三车淘汰补贴在申请方面也有新要求。据介绍,我市对机动车排放执行国三标准的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考虑到标准执行时间有延迟,车辆注册时间在此区间之外的车辆可能也是国三排放标准。“为避免大家因车型误判造成不该淘汰的车辆进行淘汰,车主在注销证件、报废车辆之前可咨询当地的生态环境部门,确定车辆的排放是否属于国三及以下标准。”相关负责人说。

列入补贴范围内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车主,自愿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营运手续注销并取得《道路货运车辆终止经营申请表》后,将报废车辆交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再到公安机关注销车辆,并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即可完成车辆淘汰和注销手续。

目前我市具有资质的报废拆解企业暂只有1家——威海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车主在确认车辆排放属于国三及以下标准车辆后,可持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办理,如车辆为单位车辆,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证件。

据了解,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使用是大势所趋。建议广大车主抓住时机,安排好旧车淘汰和新车购置计划,及早响应政府号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来源:威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