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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调解仲裁活动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1-08-07 编辑: 威海新闻网·Hi威海新闻客户端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自2021年8月6日起,威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调解仲裁服务、案件受理、案件审理等有关事项作出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

  因受疫情影响,本委线下开庭、质证、现场调解等仲裁活动原则上暂行推迟,具体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相关案件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保持通讯畅通,本委将逐一联系以落实上述事项安排。

  二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应积极响应政府倡议,非必要不离威,不去疫情风险地区。如近期(7月10日之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按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并于开庭前3日告知本委,另行确定开庭日期。

  三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等出庭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参加庭审的,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主动向本委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四

  对于已立案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本委将及时通过电话调解、微信调解等非接触即时沟通方式,提供异地化解纠纷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采取线上审理、书面审理等方式,减少当事人出行往返和聚集次数;本委原则上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仲裁法律文书,请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准确提供送达信息。公告送达案件除外。

  五

  因受疫情影响,在申请仲裁的法定时效期间内,存在劳动纠纷的当事人可暂缓申请仲裁,如临近仲裁法定时效,建议通过电话预约、线下邮寄等方式办理申请手续:

  线下邮寄:请将仲裁申请材料邮寄至威海市胶州路7号威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调解庭406室;邮件请注明邮寄内品名称及有效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

  电话预约立案:请拨打0631—5190886进行预立案,之后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再行办理正式立案手续。

  六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立案、庭审、调解区域系公共场所。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仲裁参加人确需前来的,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认真进行登记;体温正常、健康码显示绿码、近期途径地无全国疫情风险地区,方可进入;体温异常或有相关不适症状者,务请先行就诊。请注意个人健康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和消毒。

  七

  疫情防控期间,本委将严格控制庭审旁听人员,非必要请勿参与旁听。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威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

  值班总编:张军涛
  复审:谭立勇
  编辑:付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