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联合交通部门到公交巴士公司进行“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提示标语粘贴和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民警在客运车辆的座位上粘贴了宣传贴,现场为广大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宣讲。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但很多人对安全带的使用存在误区,或认为只有司机才需要系安全带,或者认为副驾驶座乘客在高速公路、城市快车道才需系安全带。其实不然,安全带是司乘人员的生命带,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无论坐在前排还是后排,乘车就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安全带相关处罚如下:
(一) 驾驶员不系安全带:1、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0元,扣2分;2、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