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三十多岁身体不便的女职工来到高新区劳动仲裁部门,进门就说:“谢谢你们的帮助,终于让我拿到了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我要撤诉!”
原来,郭女士2021年3月在高区某电子公司上班,用人单位既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1年9月,电子厂无故将女职工解雇。
高新区劳动仲裁工作人员了解详细情况后,积极主动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免去郭女士来回奔波辛苦。
工作人员向企业邮寄送达《开庭通知书》及相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册,用人单位负责人在接到相关文书后,主动与仲裁部门取得联系,并咨询了其中疑难问题,经过工作人员释疑后,该负责人清楚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在此基础上,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双方互谅互解,最终用人单位和女职工郭某某达成了一致意见,免去了双方的诉累,通过积极开展庭前调解,真正做到便捷高效,案结事了。
近年来,高新区劳动仲裁部门不断健全劳动争议预防协商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速推广“互联网+调解”平台使用,推进调解品牌工作室建设,打造金牌调解组织,把协商调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从根本上高效化解劳动争议,实现劳资“双赢”。(通讯员 亓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