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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60岁以上老年人76.45万人

2021-10-13 编辑: 宋倩

      10月14日又是一年一度的重阳节了,12日,记者从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截至2020年底,全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有76.45万人,其中,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有309位。

      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我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截至2020年底,全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共有76.45万人,老龄化比例达到29.79%。其中,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有309位。按百岁老人分布区域来看,环翠区有34位,文登区有61位,荣成市有100位,乳山市有65位,高新区有13位,经开区有8位,临港区有12位,南海新区有16位。

      据介绍,做好优待老年人工作,对于更好地让老年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去年以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把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作为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到位。

      按照《通知》要求,我市对我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一律给予规定的优待政策。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可在我市享受老年人优待政策。

      优待内容主要包括,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需要住院的,优先安排住院;省外老年人来鲁旅行期间突发疾病的,医疗机构提供就诊“绿色通道”;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园、景点免购门票;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点,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购门票,不满七十周岁老年人半价购买门票;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按照时段免费或半价进入政府兴办、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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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保老年人每月可享补助

      10月1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按照今年5月下发的《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我市对特困人员、经济困难老年人实施不同程度的补助。

      我市目前的特困人员,大部分为老年人群体。今年5月,我市下发了《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明确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69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0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基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况,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3627元、6045元、12089元,发给养老机构,由养老机构提供住养日常照料服务。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按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况分别提供15小时、45小时、60小时的助餐、助洁、助医、助浴、助行等生活照料服务。

      针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实施补助政策,对60至7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对80至8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100元;对90至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200元。在此基础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评估为2至3级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80元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等护理补贴不能重复享受。生活补贴由县级民政部门依据低保发放名单,与当月低保金同步发放。护理补贴可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Hi威海客户端记者 仲艳楠 通讯员 张士衡/文 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