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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女职工生育三孩医疗费可在医院联网报销

2021-12-04 编辑: 时英艳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6号)文件要求,我市积极支持三孩政策落地实施,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

      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满足缴费条件的,即可按规定享受孕期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待遇。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为:参保职工顺产的,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为2800元/人,剖宫产的为3800元/人。目前,我市已实现生育三孩的医疗费用在医院直接联网报销。

      女职工已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且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可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住院费用发票、“两证”等材料到就近的医保工作站或经办大厅申领生育津贴。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为:符合规定生育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Hi威海客户端通讯员 宋昱洁 王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