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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有了地方标准

2021-12-09 编辑: 宋倩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于淑仪)12月8日,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建筑工程参建单位主体安全责任规范》《建筑工程应急预案编制规程(导则)》(以下简称“两项《标准》”)两项地方标准有关情况。据悉,这是我市乃至省内首次发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标准,填补了行业标准空白。

      两项《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建筑工程参建单位的主体安全责任、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工作给予指导和规范,将于2021年12月23日起正式施行。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晓东介绍,《建筑工程参建单位主体安全责任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内从事建筑工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其在施工过程中的主体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涵盖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检测单位、安装拆卸单位等8个参建单位,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承担哪些安全责任、履行哪些安全义务、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具体步骤要求等都有明确规定,使安全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编制规程(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及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的工程项目,规定了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与救援等工作要求,使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施工项目部充分理解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和意义,明确了应急预案编制的具体步骤及要求,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各级应急预案的适宜性、严谨性和有效性,使之能够切实有效的指导事故应急响应与救援工作。

      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崔继江表示:“要想从根本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就必须提高参建单位和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其安全行为,从源头上斩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上存在的缺陷这三项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

      据介绍,两项《标准》在制定过程中,综合考虑了我市建筑行业现状和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紧贴施工实际、紧跟企业需求,对日常安全管理中发现的漏洞和短板进行着重强调。不仅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而且紧密贴合我市建筑行业实际。

      两项《标准》发布后,市住建局将牵头对照职责分工,指导和监督标准中相关行业条款的落实,并及时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工作,使参建各方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掌握应急预案编制要求。(来源:威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