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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新增两把“尺子”

2021-12-09 编辑: 宋倩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仲艳楠)昨日,记者从市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建筑工程参建单位主体安全责任规范》《建筑工程应急预案编制规程(导则)》两项地方标准(以下简称两项《标准》),将于12月23日起正式施行。两项《标准》依托现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建筑行业特点,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更加精准地指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对参建单位主体安全责任、应急预案编制等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两项《标准》是我市乃至省内首次发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标准,填补了行业标准空白。

      据了解,《建筑工程参建单位主体安全责任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内从事建筑工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其在施工过程中的主体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涵盖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检测单位、安装拆卸单位等8个参建单位。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承担哪些安全责任、履行哪些安全义务、具体步骤要求等都有明确规定,使安全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编制规程(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及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的工程项目,规定了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与救援等工作要求,使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施工项目部充分理解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和意义,明确了应急预案编制的具体步骤及要求,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各级应急预案的适宜性、严谨性和有效性,使之能够切实有效地指导事故应急响应与救援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两项《标准》是在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梳理整合、优化提升,共引用了30余部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将分散在其中的规范、标准、制度、要求等条款进行提炼、精选,使之成为更系统、更规范,目标更明确、指导性更强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同时,两项《标准》在制定过程中,综合考虑了我市建筑行业现状和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紧贴施工实际、紧跟企业需求,对日常安全管理中发现的漏洞和短板进行着重强调。

      两项《标准》将于12月23日起正式施行。(来源:威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