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研究制定了《市公路发展中心党委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市公路发展中心党委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对全市公路系统党员干部 “八小时以外”活动强化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纵深发展。
《意见》及《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通过倡导遵法守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四项行为规范”以及严禁编造传播散布政治谣言、违规经商办企业、收受礼品、借机敛财、违反交通安全法规、不注重家风建设、参与非法组织活动、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十个严禁”,督促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法纪意识,恪守社会公德,提高情操修养,强化自我约束,自觉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休闲圈,自觉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为确保《意见》及《实施方案》切实有效、“带电长牙”,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公路各级党组织分兵把口管好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同时,注重加强与党员干部家属、居住地社区组织以及公安、纪检部门的沟通联系,织密联防联控监督网络,严防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出现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