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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 今年计划开发岗位9800个

2022-03-01 编辑: 宋倩

      昨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印发的《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解读。

      据悉,“十四五”时期,我市将大幅扩大城乡公益性岗位规模,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助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促进共同富裕。其中,今年全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9800个。

      开发公益性岗位 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是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措施。

      发布会上,威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朱复刚介绍,为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就业,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2021年12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稳就业保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我市结合实际,于近日印发《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市将结合省政府每年下达的城乡公益性岗位创设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在每年开发计划中,乡村公益性岗位约占80%、城镇公益性岗位约占20%,并视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动态调整年度计划。2022年,全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9800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80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1800个。

      《方案》还明确了开发管理主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实行市级统筹,区市负总责,乡镇(街道)具体落实,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岗位管理由乡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日常管理等工作;强化“双实名”管理服务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发挥专业化管理作用,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重点安置为“4+2”类人员

      朱复刚介绍,《方案》明确了城乡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为“4+2”类人员,即乡村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四类人员,城镇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两类人员。各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可将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农村大龄人员放宽到70周岁。

      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坚持面向基层、科学设岗的原则,按照“按需设岗、因事设岗”,我市2022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扶老助残、劳动保障、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等领域。

      《方案》还明确了确定岗位待遇的参考因素和岗位待遇期限。城乡公益性岗位待遇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各区市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经济发展水平、当地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

      乡村公益性岗位根据年度开发计划,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万元标准,省级分档给予补助,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省级财政补贴后市、区市共同承担部分,由市、区市两级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原有资金渠道列支。

      “市财政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将会把城乡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整合涉农资金、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增强财政兜底保障力度,同时要加快资金拨付并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威海市财政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王以威表示。

      延伸阅读

      【1】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对象具体划分标准

      《方案》中提到的农村劳动力是指户籍在国家统计局现行《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中划分为乡村区域的劳动力;提到的脱贫享受政策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的脱贫享受政策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到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到的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到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公益性岗位类型及从事具体工作

      公益性岗位主要设置了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事业、设施维护、社会治理5个类型的岗位,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钟臣介绍了这些岗位在乡村和城镇从事的具体工作。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设置为:

      (一)公共管理类,主要从事文物保护巡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国土治理、护林绿化、环境保护、森林防火、治安联防、安全应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农技推广、村容保洁、卫生防疫、场所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三)社会事业类,主要从事养老护理、幼儿托管、课后服务、扶残助残、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四)设施维护类,主要从事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等公共设施管护、农田基础设施管护、道路管护、水利管护等方面的工作;

      (五)社会治理类,主要从事乡村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方面的工作。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设置为:

      (一)公共管理类,主要从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道路交通协管、治安巡防协管、市政管理协管等方面的工作;

      (二)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公共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

      (三)社会事业类,主要从事社工服务、养老护理、课后服务、互助帮扶等方面的工作;

      (四)设施维护类,主要从事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护等方面的工作;

      (五)社会治理类,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方面的工作。(来源:威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