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药店疫情防控,切实发挥好药店“哨点”作用,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始终绷紧药店疫情防控这个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从严从紧抓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守住守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严格执行“四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药店要通过“威海市四类药品和发热患者登记系统”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对有发热等症状的购药人员,停止销售药品。
严格执行药店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制度。 药店工作人员属于定期检测重点人群。严格落实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积极配合加密核酸检测和重点区域人员筛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要应用好“应检尽检”微信小程序,实时查看本企业员工核酸检测情况,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次”。
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亮健康码”三项基本防控措施。药店要合理配置检测设备和工作力量,对进店顾客严格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防控措施;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
严格落实可疑症状病人“早报告”要求。药店对有发热等可疑症状、购买“四类药品”等人员,及时使用四类药登记系统进行实名登记,并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现黄码、红码,立即报告药店所在社区。
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暗访+明查”方式对各区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疫情防控存在较大风险的区市启动“一事双查”。各区市局要加强辖区药店的监督检查,发现疫情防控责任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速惩处。要进一步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凡是责令药店停业整顿的,一律公开曝光,并纳入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来源:威海市场监管)
总编辑:殷洪军
值班总编:张军涛
复审:颜燕军
编辑:岳 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