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司法厅对全省2021年度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进行通报表扬,我市5人获评“2021年度全省表现突出人民监督员”。
我市获评“2021年度全省表现突出人民监督员”的分别是栾良道、向洪平、王雪丽、宋爱军、苗丽。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的,是加强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制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通过特定程序从人民群众中选任,代表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人民监督员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建章立制抓管理,倾力打造过硬人民监督员队伍。各位人民监督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照市检察院、市司法局部署安排,踊跃承担监督办案活动任务,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主动开展监督研究,使我市监督质量进一步提高,树立了人民监督员的良好形象。
据悉,2021年,全市45名人民监督员认真履职,全年累计220人次参与监督各级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101件次,参与监督人次较2020年增长80%,监督办案活动次数较2020年增长50%。(Hi威海客户端记者 王炫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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