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做到两统筹 夺取双胜利

市社保中心:服务优化扎扎实实 为企减负实实在在

2022-04-20 编辑: 宋倩

      “线上办”让业务零跑腿,“延后办”让权益有保障,工伤“快速办”高效又便捷,降费“主动办”自动享服务……今年以来,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聚焦社保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便利化建设,不断优化服务机制,努力克服疫情影响,让办事企业和群众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贴心便利服务。

      工伤“快速办” 最快提速98%

      近日,在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把一份认定工伤决定书送到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高亚洁手中。“本以为因为疫情会耽搁很久,没想到这么快就接到了社保中心的电话,说能亲自给送过来,真的太便民、太贴心了!”接过认定工伤决定书,高亚洁欣慰地说。

      “认定工伤决定书与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早一天送达,工伤职工就可以早一天享受相关待遇。”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伤保险科相关负责人说,以往,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认定工伤决定书都是通过快递送到企业。但受疫情影响,前不久刚刚认定下来的42份认定工伤决定书无法通过快递及时送达,为了不影响工伤职工尽早尽快地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中心决定开展为企业送上门服务。

      “首批认定工伤决定书共涉及全市21家企业,最远的位于南海新区,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我们选派了专人负责认定书的现场派送,目前全部送达企业。”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今年,我市社保部门在工伤认定工作中,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在抗疫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开辟了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和待遇支付快捷通道,确保工伤职工尽快享受到相关待遇,其中,最快一例不到24小时就完成了工伤认定,提速98%以上。

      拓展“线上办” 让业务零跑腿

      线上业务办理占比93%以上,柜台业务办理不到9%,大厅办事群众由过去每天3000多人减少到现在的每天200多人……这一系列数据,体现的是“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已成为企业、群众办理社保业务的常态,得益于我市社保部门优化再造业务流程,致力打造智能社保服务体系。

      “围绕群众需求和问题导向,我们充分发挥‘互联网+社保’优势,率先实现了‘网上社保大厅+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机器人’多样化的线上服务渠道。”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正在大力推广全国首家建成的工伤预防线上服务系统,职工动动手指便可在线培训;建设了威海“社保电子地图”,市内外企业群众可就近办理业务;建设了社保待遇领取资格ABCD“静默认证”体系,实现与医保、民政、疾控、公安、交通、通讯等24个部门的信息共享,认证率达98%。

      记者了解到,随着再造业务流程的不断优化,社保“线上办”业务已增至70多项,其中34项业务可以掌上办。参保企业和群众可通过威海人社手机App、网上社保大厅、自助终端等7大类线上渠道自主办理业务,社保线上业务量占比已超过93%。

      “主动办”“延后办” 让权益有保障

      为参保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市社保中心服务的脚步不停歇。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了解到,截至目前,已为全市3.5万家企业减免失业保险费3442万元。

      今年,我市社保部门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企业无需申请,自动享受降费政策。“目前已为全市3.5万家企业减免3442万元,二季度将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实行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缓解相关行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压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与此同时,在办理退休手续方面,综合疫情影响等因素,我市社保部门对未按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允许企业延后至4月底前办理,符合条件的,养老金计发时间仍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计发并补发。允许未及时完成2、3月份申报缴费的企业,延后至4月底前缴费,职工相关待遇不受影响,且不加收滞纳金,为全市2.4万家企业减免滞纳金700多万元。

      延伸阅读

      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参保单位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数额,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现行规定如下:职工个人以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8%,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本人工资收入低于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本省平均工资)60%的,按本省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本省平均工资”300%的,按本省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单位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核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6%,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灵活就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数额,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现行规定如下:缴费基数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记入统筹基金。具体缴费方式,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缴费。

      领取职工基本养老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职工的缴费年限是指企业和职工个人在职工退休前共同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其中,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前固定职工的连续工龄,下乡知青的连续工龄,复员退伍军人的军龄,亦工亦农人员转招合同制以前的连续工龄(需经有关部门确认)。(Hi威海客户端记者 仲艳楠/文 通讯员 王春苗/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