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端午节”期间药品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发挥药店“哨点”作用,6月4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零售药店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店销售“四类药品”登记上报情况、疫情防控相关台账、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和网络销售情况等,确保零售药店防控到位,药品质量安全。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先后来到九誉堂海大店和立健药店泰兴路店,重点检查了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要求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温扫码;查看药店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经营场所消毒等台账登记是否及时;销售“四类药品”时是否登记核对购买人员相关身份信息;同时还检查了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进货查验验收制度等。
“提醒广大市民,节假日期间到药店购买药品,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扫码工作,购买‘四类药品’时请按要求进行登记。”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说。
经检查,大部分药店整体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有序,医用口罩、红外测温枪等医疗器械产品的进货和储存情况均符合相关要求。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个别药店核酸检测台账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执法人员已责令现场整改。

“节日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科长李琳说。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力做好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药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来源:威海市场监管)
总编辑:殷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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