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威海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推选活动公告
为贯彻落实威海市《“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总体要求,创新培育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助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市文化和旅游局面向全市征集20个空间形态“美”、内容品质“好”、服务效能“高”、运营机制“新”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并给予配套支持以构建15分钟现代文化生活圈,打通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现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全市范围内各类具有公益文化属性的公共空间。
(二)申报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持续运营能力,社会诚信度高;
2、面向社会免费开放运营1年以上,且有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场所;
3、提供和传播公益性、高品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文化活动场次和服务人次突出,群众参与度高;
5、运营管理制度健全,运营团队稳定,有正常经费来源;
6、安全措施到位,近两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因运营不当引发社会负面舆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其他具体要求可参考附件2《威海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评价指标》。
二、申报材料
(一)2022年度威海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示范点申报表(附件1),主要包括基础信息、基本情况、工作计划、承诺书等内容;
(二)建设主体单位(运营管理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空间面积证明材料;
(三)空间内、外实景短视频和图片(6-10张),主要活动开展图片(不超过10张);
(四)运营管理制度、荣誉证书、媒体报道和相关文书等佐证材料,有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将申报材料于8月14日前发至电子邮箱:1113086201@qq.com,通过电子邮箱完成相关申报材料报送。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631-586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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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威海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示范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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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威海市新型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建设示范点评价指标
(来源:威海公共文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