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威海不断完善低保制度,加大低保救助力度,优化简化流程,健全审核机制,在有效做好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政策制度上的创新,努力将更多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给与充分保障。
持续提高低保救助标准
连续三年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10%以上,城乡低保标准办理进一步缩小至1.28:1,目前威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953元和745元,实施补差发放。
全面实施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全覆盖
为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更便捷,威海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批权全部由县级下放至镇(街道)办理,从而加快低保审核确认时限。
创新建立支出型困难家庭保障制度
将家庭支出纳入低保认定基本条件,凡家庭收入扣减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后,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财产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支出型困难家庭,均可申请我市低保。
全省最大力度放宽低保单人保纳入门槛
充分考虑困难残疾人家庭实际情况,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3倍且持有一级、二级重度残疾证的人员,或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三级智力、精神残疾证的人员,经申请低保符合条件的,可以单独纳入低保。
省内最大限度放宽困难群众家庭金融资产限制条件
允许低保家庭有一定的存款、理财、保险等金融资产,三人以上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年低保标准4倍,两人以下家庭金融资产总额不超过年低保标准6倍的,比省级规定的人均不超过年低保标准2倍,分别高出了1.5—3倍。
实施全省最长低保渐退期至6个月
为充分保障低保家庭能够较快的脱离困境,我市政策规定,低保对象因家庭成员就业或者家庭经济、生活状况改善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经过低保金发放地镇(街道)确认,延长低保待遇6个月,有效助力困难家庭摆脱低保家庭局面。
率先实施低保跨域申办和救助新政策
在荣获全国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单位后,威海铆足干劲,加紧探索居住地申办低保事项,创新打破低保只能在户籍地申请的限制,建立居住地与户籍地协同申办低保机制,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健全低保兜底保障作用,为外地户籍困难群众在威海居住提供社会救助保障。
政策的改革创新,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覆盖范围,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更多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威海民政系统在实施过程中将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指导基层进一步细化创新举措,让兜底保障政策更加便民、惠民,努力做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让困难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来源:威海民政)
持续提高低保救助标准
连续三年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10%以上,城乡低保标准办理进一步缩小至1.28:1,目前威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953元和745元,实施补差发放。
全面实施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全覆盖
为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更便捷,威海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批权全部由县级下放至镇(街道)办理,从而加快低保审核确认时限。
创新建立支出型困难家庭保障制度
将家庭支出纳入低保认定基本条件,凡家庭收入扣减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后,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财产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支出型困难家庭,均可申请我市低保。
全省最大力度放宽低保单人保纳入门槛
充分考虑困难残疾人家庭实际情况,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3倍且持有一级、二级重度残疾证的人员,或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三级智力、精神残疾证的人员,经申请低保符合条件的,可以单独纳入低保。
省内最大限度放宽困难群众家庭金融资产限制条件
允许低保家庭有一定的存款、理财、保险等金融资产,三人以上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年低保标准4倍,两人以下家庭金融资产总额不超过年低保标准6倍的,比省级规定的人均不超过年低保标准2倍,分别高出了1.5—3倍。
实施全省最长低保渐退期至6个月
为充分保障低保家庭能够较快的脱离困境,我市政策规定,低保对象因家庭成员就业或者家庭经济、生活状况改善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经过低保金发放地镇(街道)确认,延长低保待遇6个月,有效助力困难家庭摆脱低保家庭局面。
率先实施低保跨域申办和救助新政策
在荣获全国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单位后,威海铆足干劲,加紧探索居住地申办低保事项,创新打破低保只能在户籍地申请的限制,建立居住地与户籍地协同申办低保机制,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健全低保兜底保障作用,为外地户籍困难群众在威海居住提供社会救助保障。
政策的改革创新,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覆盖范围,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更多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威海民政系统在实施过程中将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指导基层进一步细化创新举措,让兜底保障政策更加便民、惠民,努力做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让困难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来源:威海民政)
总编辑:殷洪军
值班总编:张军涛
复审:颜燕军
编辑:刘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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