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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了“硬杠杠”

2022-10-28 编辑: 宋倩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李林)昨日,记者从市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强化火灾事故调查职能作用,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日前,我市出台《威海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调查组织、火灾事故调查组、调查范围、调查取证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界定。

      《规定》赋予了市县级政府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调查权限,并根据消防救援机构性质和“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的工作实际,赋予消防救援机构判断火灾性质和牵头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二项权责。《规定》进一步对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火灾调查进行了要求,从操作层面强化了部门协同配合。

      《规定》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需根据火灾事故等级组织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并就调查范围、调查取证、火灾原因分析与责任调查、责任划分和追究、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等环节和程序进行了规范,解决了事故调查缺乏程序性、操作性规定的历史困境。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提交、批复结案和较大火灾事故评估等程序要求。特别是针对评估工作操作性不强的问题,重点对火灾事故相关企业及同类企业、火灾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处分、定罪量刑情况,以及火灾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等情况进行评估。

      《规定》的出台,有利于健全完善我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保障火灾事故调查的严密、有序、规范、高效。(来源:威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