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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区发布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27 编辑: 宋倩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教师岗位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教师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

      5.应聘岗位年龄要求:详见《2023年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3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4月3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2.在职人员应聘的需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4.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4月3日为截止日期。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的岗位、数量和其他具体条件,见《2023年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幼儿园教师为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教师。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初审和缴费,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9:00—4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3日11:00—4月7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4月3日11:00—4月8日16:00

      报名、查询和缴费网址:

      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

      (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