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刘志鹏 杨平章)4月28日,市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我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情况。据悉,今年我市海洋伏季休渔将于5月1日12时开始。
市海洋发展局局长陈丕松介绍,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当回船籍港所在区市、开发区休渔,所在区市、开发区容纳不下的,可以在我市其他区市、开发区指定渔港停靠休渔。休渔渔船停靠渔港一经确定,休渔期间原则上不再变动。
为落实好伏休管理目标,保障渔港渔船渔民安全和海洋伏季休渔秩序稳定,海洋发展局在综合管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了船籍港休渔管理制度,转港申请批准制度,分类监管制度,智慧化监控管理制度,渔业执法协作制度,船厂巡查制度,集中看管制度,统一处罚标准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十项制度。
2022年伏休期间,我市以荣成市为试点,选取15艘大马力渔船作为“护渔船”协助对周边渔场的违规网具展开清理,整个伏休期全市共清理没收违禁渔具7880套,成效显著。今年伏休期间,我市将“护渔船”协助清网范围扩展到全市所有沿海区市,“护渔船”数量由去年的15艘增至今年的33艘,清网范围扩至我市周边所有渔场。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渔港渔船安全保障机制,加强港区安全管理,合理安排渔船停泊间距,留足消防疏散通道,完善消防、供电、垃圾和废油废水回收处置等各项设施。推动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落地。开展安全执法检查,严查渔港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有效情况,强化养殖渔船编组管理、编队生产,重处养殖渔船超载、超航区、超抗风等级作业,及船员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商渔船防碰撞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执行24小时安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传递各类预警信息,守听全国渔业安全应急值守电话“95166”,对突发险情或事故,第一时间积极妥善组织开展救援。(来源:威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