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小者大之渐,微者著之萌。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纠纷选择诉诸人民法院寻求解决方案,这里面大多数案件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看似不起眼的“小案”,然案件虽“小”,却事关“大政治”“大民生”。司法实践中,这些案件主要在中、基层法院办理,亟须我们紧扣“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树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以不弃微末的点点滴滴和至真至诚的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小案”里的“大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突出一个“看”字,厚植办好“小案件”的“大情怀”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首要在“看”,如何看待手中的案件,直接影响着会如何去办理,“小看”往往就会“小办”,只有“高看”才能“大办”。
站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去“看”。凡是诉至法院的纠纷,每一起案件的背后,往往都关系一个人的命运、一家人的幸福、一个企业的兴衰,只有“小案”办好了,才能让人民群众更加衷心拥护党的领导。
立于“如我在诉”的视角去“看”。无论立案、审判还是执行,无论是开庭审理还是庭后答疑,都要秉持能动司法理念,把自己当成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洞悉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和道德诉求,自觉促使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秉持“诉讼到我为止”的勇气去“看”。无论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还是执行程序,都应尽最大努力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本程序、本环节,做到审执双结、事心双解,用最短时间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防止“一案结而多案生”。
突出一个“办”字,扛牢办好“小案件”的“大担当”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核心在“办”,牢牢把握“公正”这个根本要求,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期盼,以公正与效率的统一答好司法工作人民满意的时代问卷。
首当“办”对。善于把“坐堂问案”和依职权调查结合起来,完善案件事实查明机制,着力解决法律适用分歧,将法理情理事理融于裁判文书说理,让办理的每一起“小案”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最当“办”好。着力把调解和释法答疑贯穿办案全过程,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使司法裁判“文本法”的适用符合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尽最大努力把“一案办成一件”,推动更多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亦当快“办”。迟到的正义,至少是打了折扣的正义,只有在办对和办好的基础上,既着眼于“个案”,严格审限管控,深化繁简分流,动态分类调度、清理不同时长的未结案件,又放眼于“诉讼链”,缩短“纠纷在法院时间”,更加精准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效率”期盼。
突出一个“责”字,压实办好“小案件”的大责任
“民之盼者”皆为“责之重者”。“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关键在“责”,履职必须到位、责任必须压实,健全完善权责统一、监管有效的司法责任体系,让审判权运行符合司法规律、符合人民群众期盼。
压实审判组织法定之“责”。细化明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办案职责和负面清单,切实推动合议庭实质化运行,充分发挥审委会抓大事、议要案职能,督促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依法定职责分别承担、共同负责。
压实院庭长监管之“责”。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以个案办理实现个案价值类案化,明确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的权力清单、监管方式,实时动态监管立案、保全、鉴定、审理、合议、裁判等所有流程节点。
压实对下监督指导之“责”。坚持当改则改、有错必纠,定期开展对下巡回指导、案件反向评价、办案经验交流等活动,用好“法答网”等平台畅通日常沟通交流,及时帮助基层法院解决法律适用中的普遍性问题、典型个案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
突出一个“能”字,练就办好“小案件”的“大本领”
成事之要,关键在人。“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基础在“能”,“小案”办理得公正与否、效率高低,归根结底取决于办案法官的能力素质。
建强政治素质。扎实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擦亮“红耀天平威公正”党建品牌,深入推进“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年”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融互促。
建强业务素质。定期邀请上级法院法官、高校学者进行授课,健全青年干警导师、跟班学习等机制,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释放“案-件比”等核心指标的考核“指挥棒”效能,引导法官提升“终结纠纷”能力。
建强职业道德素质。常态化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司法作风提升专项活动,通过纠治日常工作中的“小瑕疵”推动司法作风“大提升”,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让规规矩矩、清清白白办案蔚然成风。(来源:威海法院)
总编辑:殷洪军
值班总编:张军涛
复审:颜燕军
编辑:董倩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