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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2023-09-15 编辑: 宋倩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周颖)昨日,记者从市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国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目前我市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次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全面体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通过普查,为我市主动融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全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不断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争当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排头兵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威海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23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数据。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和前四次经济普查相比,本次普查新增了投入产出调查,确保普查对象对于同一指标只填报一次,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同时减轻基层工作的负担。

      据了解,当前,我市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已全面开始。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普查对象处采集经济普查清查表信息。普查对象应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如实提供单位基本信息和经营状况,以便于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对于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未按时提供资料、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将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将企业纳入失信名单。

      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来源:威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