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和服务工作,提升工作效能,经开区财政金融局积极探索,在以往重预算和结算两个关口的节点式评审模式基础上,以“四明确”为抓手,率先在威海财政投资评审领域推行跟踪评审制度,实现评审监管过程全覆盖。
明确跟踪评审职责,做到到位而不越位
职责清晰,是跟踪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跟踪评审的主要职责是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隐蔽工程、工程结算等与工程投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做好造价控制。工作中,根据职责厘清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职责权限,立足本职,做到到位而不越位,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坚决杜绝因跟踪评审工作而影响项目正常推进的情况出现。
明确跟踪评审方案,做到计划合理措施得当
方案明确,计划合理、措施得当是跟踪评审工作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实施跟踪评审的项目必须要根据项目特点、规模、工期、造价控制目标等情况制定详尽、合理、可行的方案。方案包含项目信息、跟踪评审计划、保障措施、专业人员安排、相关表格格式、阶段性跟踪评审成果表现形式以及过程跟踪评审所要达到的效果等。
明确跟踪评审重点,做到有的放矢
工作重点明确,跟踪评审工作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跟踪评审是对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结算审核的一种过程造价控制模式,重点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签证、隐蔽工程等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事项进行实时评审监督,促使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方案优、程序合规、造价合理、隐蔽工程按图施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明确跟踪评审投资控制目标,做政府投资资金“守门人”
投资控制目标明确,是开展跟踪评审工作的导向,经开区财政金融局严格评审,坚决杜绝随意增加投资情况的出现,确保概算不超估算,预算不超概算,结算不超预算,做好政府投资资金“守门人”,为民守好财,提升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
目前,跟踪评审已在中韩自贸区青年中心项目、凤林变电站项目、长峰邻里项目、老旧小区改造等政府投资项目中全面推开,工作成效和反响良好,有效防止了工程项目随意变更增加投资、规范了工程签证的签署、准确地掌握了隐蔽工程的真实情况,强化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其中,中韩自贸区青年中心项目以全过程跟踪评审的造价控制为创新点申报省级造价改革试点,成功入选。(来源:威海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