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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修正施行

2023-10-16 编辑: 徐栋波

  威海新闻网讯 (记者 董传葆)根据日前通过的《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修正后的《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已自2023年9月29日起施行。在市新闻办1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法工委、威海海事局相关人员就该条例修正背景、修正过程及主要内容等作了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于2019年6月制定出台。修正后的《条例》共六章六十二条,主要从事前制度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全方位落实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要求,建立锚泊船舶安全风险管控制度、重点船舶动态管控制度,解决我市海上交通安全治理实践中的难点和重大风险点,为海事部门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水上出行以及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新修正的《条例》建立了休闲船舶强制配备识别定位装置制度,增加了“休闲船舶应当配备具有自动识别或者定位功能的装置和满足要求的通信设备,并在航行中保持开启和持续显示、记录”的条款,以期有效解决实践中休闲船舶定位通信设备缺失的问题,保障应急通讯畅通高效。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市推出的海上观光、海洋牧场、休闲海钓等休闲活动吸引了众多外地旅客参与。新修正的《条例》结合我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细化法律规定,明确允许具备夜航条件的休闲船舶夜间出海航行,丰富了游客的出行选择,有助于打造我市“海上看威海”“夜游威海湾”品牌,进一步促进夜间海上休闲旅游发展。

  新修正的《条例》增加了“海水浴场、海岸景区、海上公园的管理单位或海域使用权人应当加强其管理海域内活动船舶的安全管理和信息提醒,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以有效督促重点区域的管理单位落实好现场安全管理职责,为促进休闲船舶安全运营提供最直接、有效的手段。

  新修正的《条例》法律责任部分依据上位法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提高违法成本。(来源:威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