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柳惠贤)昨日记者从市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10月16日下发了《关于加大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的通知》,对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子女家庭租房,以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使用公积金政策进行了优化。
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支持力度。新市民、青年人符合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的,本人及配偶可按月全额提取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新市民是指未获得我市户籍或获得我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是指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职工。
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多子女家庭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租赁费发票,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公积金。
放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范围。政策支持范围由职工本人及配偶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加装电梯费用。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实际出资额。
“这次政策优化后,我市租房提取公积金共有新市民租房、青年人租房、多子女家庭租房、租住商品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等6种方式,租房职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任意一种方式申请提取公积金,但每人每年只限定一种提取方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抓经济的决策部署,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精准服务,全力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8月份,我市对部分公积金业务办理事项进行了优化,推出了增加租房提取频次、放宽离职提取时限、优化提前部分还款方式、实现房屋套数证明免提交、推行“亮码可办”服务五项便民利民举措。
据了解,1—9月份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和提取等主要指标均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总体运行态势持续向好。年初一次性优化放宽了六项贷款和提取使用政策,有效刺激了职工住房消费。前三季度,通过公积金贷款实现住房销售71万平方米,拉动住房消费58.56亿元。通过允许职工购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并可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及坚持租购并举,优化租房提取政策,提高提取额度,增加提取频次,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房自住需求的方式,我市前三季度为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9926万元,同比增长58.77%。同时,不断加强非公企业精准扩面,完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政策,让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中低收入职工。调整年度缴存政策,规范单位缴存行为,推动缴存规模稳步增长。前三季度,全市新增缴存职工31364人,累计缴存职工突破65万人。(来源:威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