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男,1979年2月生,山东乳山人,乳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
勇于担当 交警秒变消防员
7月14日10时许,刘强和同事们正在国道308下初镇段家村路段设卡开展大型货车集中整治行动,从国道北侧跑过来一个小女孩和其母亲,小女孩哭着向他喊道:“快点,快点,救命啊,叔叔,我家着火了。”刘强来不及多想,第一时间跟随两人往路北跑去,边跑边询问起火地点及现场情况。当他到达现场后,发现浓烟滚滚,火势蔓延迅速,已经燃至屋顶,因着火的位置是厨房,电路复杂,并有液化气罐和布制品等易燃易爆物品,极易发生险情,刘强在告诉小女孩的母亲拨打119火警电话后,拎起灭火器就毫不犹豫冲进了火场。
他第一时间找到了着火点和液化气罐,看到罐体已经被大火烤得通红,他立即向着罐体喷射干粉灭火器降温并关闭阀门,又朝着火点喷射。因火场的浓烟和干粉灭火器产生的粉尘,刘强并未佩戴防毒面具等保护措施,呼吸道被呛得无法长时间在火场内处置,他只好到火场外换一口气,携带灭火器又重新进入火场。就这样,在刘强先后五次进出火场的努力下,火势终于得到了控制。在出来换气的时候,看到在院子里哭得不知所措的小女孩,刘强还不忘摸着小女孩的头安慰:“别哭了小朋友,没事儿哈。”
火势得到控制后,才发现小女孩和其母亲已经被突然发生的火灾吓懵,忘记拨打火警电话,刘强害怕火势复燃,顾不上检查自己身上是否受伤,冷静地拨打了119火警电话报警。待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火情已经扑灭,刘强向消防人员介绍了火情现场情况,并告知明火已被扑灭,请求消防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检查是否还存在复燃隐患。消防人员检查后,对刘强的紧急处置给予了充分肯定,因刘强的处置得当,群众的生命安全未受到威胁,财产也未受到较大损失。
在和消防人员完成交接后,刘强“粉头粉面”地回到了单位,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手部被灼伤,制服也多处被灼破,因为没有面部保护措施,导致灭火时吸入了过多的粉尘和浓烟,他不停地流泪咳嗽。在单位的同事问其原由,他轻描淡写地回答:“没事儿,执勤期间顺便掐了个小火苗。”
第二天,小女孩的父母家人带着礼物来到中队,向刘强表达感谢,刘强婉言谢绝了礼物,并表示:“我是人民警察,当群众有困难、有危险,冲在第一线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扎根一线 筑牢安全屏障
刘强所在的四中队管辖范围涵盖308国道沿线,目前正值秋收农忙季节,农用车辆问题比其他时候复杂很多。为切实做好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遏制和减少秋收农忙季节道路交通事故,刘强和同事们深入辖区村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秋收时节农村地区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他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地头,走街串巷开展宣传劝导,提示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倡导村民们养成文明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做到“农忙季节勿忘安全”;还通过农村“大喇叭”播放秋收季节贴近百姓生活特点的交通安全知识,将交通安全的声音隔空传递给广大农民群众,使村民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安全教育,自觉守法出行;他还参与为辖区群众拖拉机、三轮车、农用车辆粘贴反光条,提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记“被看见,才安全”,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防护能力。通过这一系列工作,从源头上消除农用车辆安全隐患,保障辖区群众交通安全。
勇于担当 冲在工作一线
疫情期间,刘强被借调市交通运输管控组,主要负责调配接返境外、境内高风险地区来往人员的接送和隔离工作,工作时间基本为7X24小时。刘强充分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提前将每日需接返的航班记好并安排好接返人员的安排。同时,因封闭管理,刘强坚持通过电话走访,了解同组工作人员反映的问题和需要,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和心理疏导,得到了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刘强在负责接返风控人员期间,共接返人员20000余人次,从未发生过接返人员失控和其他任何工作失误的问题。
百年变迁,初心如磐。刘强勇于担当、挺身而出,充分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精神面貌,一如既往地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这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地为守护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做着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