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发布,标志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步入社会共治的全新阶段,契合了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目标,旨在为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生长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的青少年,网络成为未成年人进行社交的常用空间。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对广大未成年人来说,网络为他们开启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在习得知识、开阔眼界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如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被滥用等。
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因沉迷网络荒废学业、出现打赏纠纷的新闻也不时见诸媒体,更凸显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性。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从法治上为解决网络乱象提供制度化方案,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为未成年人打造一个天朗气清、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态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同样需要我们久久为功。一方面,《条例》规定,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产生极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等类别的信息。同时明确,这类信息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等重点环节呈现。另一方面,《条例》鼓励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制作、传播。
《条例》的出台只是开始,后续是切实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条例》,要扛起政治责任,紧紧抓住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顽瘴固疾”精准施策,凝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合力,多管齐下、全民参与,多方众志、合力成城。
规范网络平台服务,压实平台责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除草”与“种花”并行,积极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未成年人友好型网络环境,方能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关乎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期待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为未成年人的茁壮成长保驾护航。(作者:荣成市融媒体中心 李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