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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视频丨开具发票需提供哪些信息?市税务局现场解答

2024-03-21 编辑: 宋倩

      

      威海新闻网讯 3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连伟光带领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听市民来电,倾听市民诉求并为市民解疑答惑。

      现场,市税务局相关人员接听市民来电,解答市民关于涉税等方面的问题,对现场无法立刻解决的事项均记录形成工单,并按照12345热线工作流程办理。

      现场接听结束后,威海市税务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并将当天受理的问题和12345热线中心梳理的9件难点问题进行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

      这些发生在身边的问题,有了权威解答:

      1.开具发票需要提供开户银行和账号吗?

      单位纳税人需要,个人不需要

      市民:购买物品,商家要求提供开户银行和账号,这合理吗?

      威海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若不提供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无法开具发票。

      如果是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购买房屋的储藏室应按照何种税率进行计税?

      若储藏室与房屋为统一不动产单元,适用与房屋相同税率;若为不同单元,则按当地适用税率计税

      市民:我购买的房屋带储藏室,在计税时,税务局将储藏室与房屋按照相同税率收取,是否可以协调退税?

      威海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相定,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3.检举某公司偷税漏税,但检举材料不完整,是否算有效检举?

      不算

      市民:我检举某公司偷税漏税,但检举材料不完整,是否算有效检举?税务局是否会对该公司进行调查?

      威海市税务局: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检举对象明确,但其他检举事项不完整或者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可以暂存待查,待检举人将情况补充完整以后,再进行处理。(Hi威海客户端记者 董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