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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2024-04-30 编辑: 宋倩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6号)
 
  威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任命:
  穆荣庆为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7号)
 
  威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市长孔凡萍的提请,决定任命:
  于军为威海市民政局局长;
  邢海文为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辉为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荆文为威海市大数据局局长。
  免去:
  孙玉建的威海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勇的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周华的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8号)
 
  威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明春的提请,决定任命:
  张燕妮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志敏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丽萍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唐玉沙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破产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军志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金永祥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王慧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葛俊生、宋杨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宋京红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艳芳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薛淑娴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宫凡舒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朱晓文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凤林人民法庭庭长;
  李云飞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免去:
  金永祥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马树芳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燕妮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刘成军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周爱军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郭庆文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勇良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志敏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军志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慧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侯善斌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焦卫的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马辉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凤华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丽红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凤林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昕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9号)
 
  威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峰的提请,决定批准:
  王衡辞去荣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洪新辞去乳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0号)
 
  威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峰的提请,决定批准:
  刘玉甫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贵彬为荣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彦为乳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1号)
 
  威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峰的提请,决定任命:
  李洪新、王衡为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姜夕同的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职务;
  张彦的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