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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时评丨组织工作“三突出” 赋能乡村振兴

2024-06-03 编辑: 徐栋波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根本性变革。组织部门是党的政治机关,同时也是“干部之家、党员之家、人才之家”,要坚持把干部建设、组织建设、人才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突出考察培养,让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建设“强”起来。乡村振兴涵盖农村工作方方面面,关键在人、关键在干。因此,着力选优育强一支适应乡村振兴工作的干部队伍势在必行。组织部门在考察工作中,应当配套制定经常性考察调研长效机制,健全蹲点调研、培训考察等方式,常态化下沉镇街、区直单位,采取面上访谈与列席会议、跟班办公与随机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从事乡村振兴工作的干部进行全覆盖“精准画像”。在培养工作中,应当依托镇街党校主阵地,开设政治素养、专业技能等主题课堂,对干部进行“点名调训”。搭建多维度教育教学载体,将乡村振兴工作岗位干部纳入培训“大盘子”,实现按需施教,提高解决“三农”实际问题的本领能力。

  突出共建共治,让乡村振兴基层组织建设“实”起来。“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无论是农村社会结构的发展变化,还是各类经济社会组织的发育成长,都离不开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的发挥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强化。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是组织部门的重要职能职责。一方面,要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稳妥推动村党组织跨村联建,通过组织联建、管理联动、产业联营、服务联办、治理联抓等措施,逐步试点开展村党组织“跨村联建”行动。规范村级工作运行,印发《村级工作规范》,对党务、村务、财务作出明确规定,夯实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基础。另一方面,统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基层党建提质增效行动。实施重点领域发展党员攻坚行动,重点在农民群体中挖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人才。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印发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措施,编印党建实务手册,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方式,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在乡村振兴等工作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突出选优育强,让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活”起来。千秋基业,人才为先,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和基石,人才是做好“三农”工作的“主力军”,缺乏人才是目前制约“三农”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做好新时代乡村人才工作,必须建强一支优秀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展才华,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组织部门作为服务人才的重要部门,要树牢“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坚持市场需求导向,立足“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发展基础和特色优势,发挥市场需求在乡村振兴中的主导作用,指导属地量身定制引才策略和专家需求方案,招引能够促进镇域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专家队伍。深入实施乡村振兴首席专家制度,把引进首席专家与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将首席专家引进纳入到镇街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好人才在“三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作者:文登区卫生健康局 李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