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仲艳楠)记者从市新闻办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日前出台《威海市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海上客运服务能力,推进平安交通建设,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水路客运安全,促进旅游客运高质量发展。该《管理办法》填补了我市在港外客运停靠站点管理方面的制度空白。
《管理办法》中的客运船舶,是指从事市内水路客运经营活动且载客人数超过12人的客船;停靠站点,是指在港口规划区域外的沿海岸线及近岸岛屿等设立的,供客运船舶停靠及上下旅客的场所和设施。
目前,我市大部分海上客运码头是利用港区外码头设施或旅游岸线形成,其停靠设施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流程,容易出现安全、环保、旅游秩序等方面的问题和隐患。
《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海上客运管理体系。首先,细化了选址和建设标准,明确了停靠站点的选址要求、停靠站点的建设程序、验收程序、验收规定、设施设备,突出体现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同时,制定了运营管理标准,主要明确了停靠站点的管理人从业要求,营运管理中的变更与改造、接收与处理,主动公开事项等内容,确保行业运营规范标准。《管理办法》聚焦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风险管控、应急处置及维护监测等方面细化了要求。此外,还进一步明确了行业监管责任,细化明确各行业监管部门责任分工及管理要求,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确保行业监管行之有效。
《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海上客运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既为依法科学管理海上旅游客运、改善海上旅游客运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又能够加强统筹规划,明确各单位管理职责,切实规范海上旅游客运市场,还能强化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经营管理,提升服务品质。
随着《管理办法》的实施,我市交通部门将加紧推动停靠站点项目建设实施,逐步解决刘公岛、鸡鸣岛、骡子头等码头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有序推进前期筹备项目,确保停靠站点项目顺利投入使用,服务好我市海上旅游客运市场品牌。与此同时,将持续增加船舶运力,相关企业计划投资9000余万元,新建4艘共计1499客位的客运船舶,打造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来源:威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