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柳惠贤)11月25日,记者从市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印发了《威海市2024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今年我市慈善大病救助工作预计支出2500万元,惠及5200人次。
慈善大病救助是我市系列慈善救助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经过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大病患者,按照“应助尽助”原则进行的再次救助,旨在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减轻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及因病致贫等患者的家庭负担。
据介绍,慈善大病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分三大类。第一类:对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一级残疾人(不含听力、言语残疾,下同)、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病患者,不设起步线,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
第二类:对其他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0%的贫困家庭病患者,原则上对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超过2万元的,按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
第三类:对向我市各级慈善组织捐款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列入以上救助范围,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超过2万元,可在不超过其捐款总额的前提下,按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另外,对低保、特困、一级残疾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病患者,在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救助。救助的具体标准,由各区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据悉,自2005年至今,我市慈善大病救助工作已连续开展20年,全市累计发放救助金4.53亿元,为10.98万人次送去关爱和温暖。其中,市慈善总会支出3559.08万元,救助大病患者5242人次。今年我市慈善大病救助工作,预计支出2500万元,惠及5200人次。
目前,我市慈善大病救助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及时联系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按照方案要求进行申报。(来源:威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