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系统化、全面化地以立法形式确认支持民营经济。草案提出“平等对待、公平竞争”等原则,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的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新活力。
当前民营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有:需求放缓,利润增长面临压力,生产经营普遍困难,预期向好但信心不足。尽管营商环境普遍较好,但仍有改进空间,服务获得感不足,仍有隐性壁垒。
因此,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以创新举措推动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要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在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做好民营经济的市场准入,在确保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和参股的前提下,支持民营经济参股,以实现股权多元化;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或者承担重大专项任务以及处于自然垄断行业,在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的前提下,支持民营经济参股;在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等行业,可以通过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民营经济参与建设运营。
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据了解,部分民营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然突出,民营企业融资成本高于国有企业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就要求政府要做好“服务生”的角色,有求必应,无事不扰,避免行政干预,做到国企私企一视同仁。同时要加大对小微企业、创业者、年轻群体扶持力度,研究制定专门的政策文件、建立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帮助小微企业、创业者和年轻群体进行“非对称性竞争”,避免政策红利大量流向大中型企业。
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合理调整部分对标评选政策,扩大“免审即享”政策覆盖面,建立“又直又快的政策享受高速公路”,确保办理流程“直”,政策落地“快”,推动企业合理诉求由“人情办事”向“规则办事”转变,让企业无论是在本地和异地都能够“办事不求人”。进一步增加政策申报兑现率,相关部门要专人定期及时走访企业开展政策解读和服务流程讲解,对政策相关专业术语进行通俗化、大众化的同义替换。要简化申报审批流程,采取办理流程相关部门合并办公、建立协调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等有效措施,让政府内部多跑腿、资料要件等数据部门之间多跑腿,换取企业、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要畅通企业意见反馈渠道。各地区和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打着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旗号,对民营企业的正常诉求置若罔闻的行为,也是一种“形式主义”。针对企业人才匮乏、订单减少等重点问题,要积极沟通协调、主动靠前服务,加强对企业转型升级、创新支撑、人才引育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通过更高水平开放,帮助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开拓海外业务市场。(作者:文登区委宣传部 丁童)